2007年8月1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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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两亨”商标:14年战火至今未熄
姚芃

  一百多个年头,亨得利、亨达利带着风尘、带着光荣,一路走来。那时,“两亨”企业各自为家,各有各的荣耀,各守各的本分,兄弟姐妹共享太平,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,战火燃起。
  
  从19世纪走来的“亨得利”和“亨达利”
  据史料记载,亨得利“招牌响亮,经营有法,获利颇丰”。继在杭州设立分店后,1915年在上海广东路首设了亨得利管理处,制定了分路发展的规划。从1923年至1948年,亨得利先后在天津、重庆、北京、南京、广州、杭州等几十个大中城市开设了70多个分店。
  “亨达利”原是一家洋行,由法国人1864年创立于上海,专营瑞士钟表、德国钟。由于经营不善,将店盘给德商“礼和”洋行。后扩大经营范围,除钟表外,还经营珠宝、首饰、银质餐具、家俱、洋酒、罐头食品等,还兼营代客向欧美订货业务。第一次世界大战后,外国人回国,委托国内商人经营。几经周折,由当时人称钟表大王的美华利钟表店老板孙梅堂接办。
  岁月悠悠,时代变迁,“亨得利“、“亨达利”的招牌代代相传,并被分别认定为“中华老字号”企业。
  为了使百年金字招牌放射出新的光芒,1985年由天津、武汉、青岛、上海、北京等六个地区的7个两亨企业发起并创建了全国两亨联合会。1992年加入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,成为“两亨”分会,会员80余家遍布全国。“两亨”分会实施区域负责、分组管理。各区域选举产生负责人单位,成为国内颇具规模的钟表眼镜行业协会。

  北京独占“两亨”商标引发大战
  对于“两亨”,1993年是个历史的拐点。那一年我国开始实行服务商标的申请注册。当时北京市亨得利钟表眼镜公司(简称北京亨得利)、天津市亨得利钟表眼镜公司(简称天津亨得利)均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(简称商标局)提出申请注册“两亨”商标。随后,上海亨达利在钟表上也申请注册亨达利商标。
  1996年在太原举行的全国“两亨”第12次会员大会上确定,1997年的第13次会员大会在北京召开,北京亨得利为会议承办人。但会期将至,北京亨得利却突然提出因故不能承办,致使会议未能如期召开。
  此后的两年中,北京亨得利也不再参加“两亨”分会的任何活动,直至自动退会。
  1998年,许多“两亨”会员单位惊讶地得知:北京亨得利已在钟表、钟表修理等分类上独家注册了多件“亨得利”、“亨达利”商标。
  此后的岁月便烽烟四起。“京、青、济商标侵权案”相继发生,辽阳、泰安、青岛等地因商标与字号的冲突不断发生纠纷。
  1998年6月,北京市亨得利与青岛一家亨得利签订了有关“亨得利注册商标授权使用及委托维权协议”。青岛另外3家亨得利均不认为自己使用“亨得利”字号侵犯了他人商标权,因此就不存在必须签订授权使用合同的问题。于是该3家亨得利被北京亨得利先是告到了青岛市工商局,之后又告上了法庭。
  青岛轰轰烈烈的摘牌与护牌斗争,从行政、民事到行政诉讼打得一塌糊涂。
  先是青岛市工商局下发了3家亨得利须在“5日内拆除亨得利营业招牌”的通知书。接着是青岛3家亨得利以工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。之后,该案以市工商局不再强制摘牌、青岛3家亨得利撤诉告终。
  后来北京亨得利又将青岛的3家亨得利起诉到法院。2000年法院一审判决北京亨得利败诉。北京方不服提起上诉。就在该案二审诉讼期间,商评委裁定撤销了北京亨得利所注册的商标。本案以北京亨得利撤诉了结。

  你讨我伐14年“两亨”商标至今悬空
  早先,北京亨得利、上海亨得利都是“两亨”分会大家庭中的成员,后来,北京、上海都退出了该会。
  中国商业企业协会曾先后十几次协调,没有取得成效。后来,根据“两亨”理事会会议精神,“两亨”分会秘书处专程赴上海与上海“两亨”的上级三联公司接触,取得了共识:“亨得利”、“亨达利”商标应为全国两亨企业共同拥有,不可一家独占;提出应申请撤销北京注册不当商标。
  一百多年的金字招牌,一旦被一家注册成为商标,就意味着其他“两亨”企业将面临要么端着金碗讨饭吃,要么打了一百多年的招牌被摘掉的悲惨境遇。
  1999年,在两亨会员单位的要求下,在西安召开临时理事会。会议决定由“两亨”分会出面提出撤销不当注册申请。
  2001年又在南昌召开两亨第14次会员大会,会议决定以“两亨”分会为主体申请商标,一经核准即为全国“两亨”会员单位共同所有、共同使用。
  从1999年6月起,“两亨”分会成员向商评委提出撤销北京注册不当商标的申请。商评委于2000年9月做出终局裁定,撤销了北京的注册不当商标。
  2000年,“两亨”分会向商标局提出“两亨”商标注册申请。2002年获商标局初审核准公告后,北京亨得利提出异议。现在审理中。
  北京亨得利在注册商标被撤销以后又重新提出申请,初审公告后“两亨”分会又提出异议。
  2003年9月15日,商标局裁定对北京亨得利已通过初审的商标不予核准。
  2007年6月11日,商评委再次裁定,分别对北京亨得利另外几个注册不当商标予以撤销。
  商评委、商标局的裁定意见相当一致,都认为亨得利、亨达利是我国钟表眼镜行业具有百余年历史的老字号,其市场信誉与商业价值是全国众多“两亨”企业共同创立的,应为全国众多“两亨”企业共同拥有,不应为其中任何一家所独占。如果允许一家将“两亨”注册为商标加以独占,就会破坏原“两亨”商号的公平使用秩序和利益关系,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违背市场主体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,从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。
  目前,北京亨得利重新申请的3件“亨得利”商标被异议正在审理中。“两亨”分会申请的两件“亨得利”商标也被异议正在审理中。正所谓“你讨我伐14载,商标确权空对空”。
  (姚芃)